附件一:河南省造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指导造纸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双基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造纸企业
第三条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造纸企业可以申请造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以下简称标准化考评)
第四条将造纸企业分为安全基础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三个系统进行考核,与企业考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相结合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考评
对新建、改建、扩建、在建的造纸企业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验收
按照《造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对企业进行考评
按照考评最终得分,将企业分为省一级和省二级
省一级和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分数为:省一级: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省二级:考核得分不少于700分
第六条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评方法:《考评标准》采用现场资料核对、现场抽查和全面查证的方法进行
企业使用《考评标准》自评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安全基础管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应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二)设备设施,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应不低于以下要求:1、H≤10,抽100%
2、10<H≤100,抽10台
3、100<H<500,抽10%
4、500≤H≤1000,抽50台
5、H>1000,抽5%;(三)作业环境原则上进行现场全面查证
(四)被考评企业得分计算方法三大系统考核满分为1000分,企业最终得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各空项分之和)]×1000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核评级的程序分为企业自评、预复评和复评、企业申请和核准发证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评
企业按照《考评标准》要求成立考评小组进行自评,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