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考核方案[范文模版]为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评估办法。一、评估范围2011年度县绩效评估范围为。各乡镇场、县直单位以及部分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共158个单位。二、评估内容、指标及分值根据市委市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的精神,继续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财源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等指标作为评估重点,同时将“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纳入评估内容,并将评估内容细化成评估指标。(一)对乡镇场评估指标及分值评估具体指标及分值。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财源建设项目、经济发展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详细指标见附表1)。(二)县直单位评估指标及分值评估具体指标包括。县重点财源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详细指标见附表2)。(三)省市驻县单位评估指标及分值对省市驻县单位主要评估省市驻县各单位对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和一票否决项目(详细指标见附表3)。三、评估程序和办法绩效评估评估采用指标评估、公众评议、领导评价3种方式进行,分别占绩效评估总分的80%、10%、10%。(一)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市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县市区政1府、市直机关和国省属驻衡有关单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第1页共10页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报市政府绩效评估委会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绩效办)审核备案。(二)日常评估1.自我评估。7月中旬和12月上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半年自评和年度自评,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分别于7月底前、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市政府绩效办。2.跟踪评估。市政府绩效办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和国省驻衡有关单位完成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掌握工作情况。重点是对省、市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三)年终评估从12月上旬开始,市政府绩效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分指标评估、公众评估等2种方式进行,分别占绩效评估总分的80%、20%。1、指标评估。市政府绩效办组织评估队伍,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被评估单位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打分,全面考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2、公众评估。由市政府绩效办会同或委托相关调查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调查经济社会发展、为民办实事、政风行风、人居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县市区直有关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调查主要采取会议评议、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具体评估方式和评分细则另行制定)。3、加分。下列情形给予加分。县市区政府反映工作成绩的主要2指标增长率(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财政总收入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下第2页共10页同)在全市排位每前移1位的,每项加0.5分,每项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县市区政府反映工作成绩的上述主要指标居全市第1位的,每项加1.5分,居第2位,每项加1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视情况加3—5分。加分事项,由被评估单位在年底前向市政府绩效办申报,市政府绩效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4、减分。凡列为绩效评估指标的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因工作人员(指各地各部门所有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