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全面完成卫生计生行业扶贫工作任务,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四种贫困户享有基本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为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从2015年起,大力实行卫生计生行业扶贫工作,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卫生计生扶贫政策,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主要措施在贫困户均等享有新农合参合和补偿、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国家贫困地区先行先试惠民项目、计生利益导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一系列卫生计生普惠政策红利基础上,制定特殊政策,实施专项扶贫
(一)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对贫困户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合作医疗保险,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争取三年内提高10%
(二)推开新农合大病保险
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的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及独立统筹开发区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实现全覆盖
参合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在新农合大病第1页共3页保险补偿时,起付线下降50%
(三)开展新农合二次补偿
全市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及独立统筹开发区,根据基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