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实施工作方案一、调查目的和意义(一)目的通过农村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初步实现《物权法》对土地产权管理的有关要求,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满足国土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权属信息的需求
(二)意义1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我区耕地的数量、分布和基本农田状况,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监督、考核各乡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国家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内容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城镇、村庄以及独立工XX县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获取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能够为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资源管理业务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和服务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我区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快速更新机制,是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二、调查内容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第1页共3页2
国有农、林、牧、渔场、劳改农场和部队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3
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4
公路、铁路、河流等权属状况;三、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完成土地调查工作,成立*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一)*区国土资源局:1
负责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宣传和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