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为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班子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局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
局班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党中央政令的畅通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坚持以邓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局、本系统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班子成员要深入各科室、各级各学校,深入教育、教学、科研、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第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三)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班子成员人人平等,局长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班子会议事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极端民主化,对局机关的队伍、制度、效能等方面的建设以及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科研、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班子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对分管的工作和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切实履行职责;对全局工作要热心、关心,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职责局班子负责教育局的全面领导工作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第1页共4页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全局、全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