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化品整治方案我省是化工大省,化学品罐区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大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全省化学品罐区设备实施的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化学品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坚决杜绝化学品罐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此次专项整治的检查范围覆盖全省所有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化学品罐区,港区内油气装卸码头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另行部署
专项整治为期半年,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至12月
三、工作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
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1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
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二)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
正常操作时严禁内浮顶罐浮盘和物料之间形成空间,特殊情况下确需超低液位操作时,在恢复进料时,要确保进料流速小于限定流速,以防产生静电引发事故
出现液位高低位报警时,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上游装置波动时,要加强进罐区物料的分析检测,防止高温物料或轻组分进入储罐引发事故
对有装卸栈台的罐区要严格装卸作业管理和车辆管理,防止违规作业影响罐区安全
第1页共14页严格按变更管理要求,加强罐区变更管理
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
(三)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内特殊作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