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委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办证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经济环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委)“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借鉴周边县市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1、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大改善经济环境建设力度,成立了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发展计划局、审计局、财政局、经管委、招商局及进行办证(收费)服务中心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2、健全管理机构
经管委内设“一办三中心”,即办公室,办证(收费)服务中心,规费代理中心,投诉咨询中心
根据职能设置和工作需要,定编8人,其中行政编3人,全额拨款的事业编5人
经管委副主任兼任“三中心”的负责人
办公室、投诉咨询中心各配中作人员2名,办证(收费)服务中心、规费代理中心各配工作人员1-2名
其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采取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办公室、投诉咨询中心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由经管委会同有关部门考察录用
3、筹措管理经费
经管委人员机构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办证(收费)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费按办证(收费)服务中心年收费总额1
二、规范行力,明确进服务中心单位1、确定进中心的单位
全县所有审批办证收费项目都必须纳入办证(收费)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目前,首批进入服务中心的单位有13个,即:经贸局、计生局、林业局、交通局、房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商局、财政局
第二批应进服务中心的单位主要有发展计划局、教文体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广播电视局、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稽征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公证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医保、行政医保、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局、公路段、第1页共3页物价局等单位
3月5日前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办证(收费)项目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