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防火业务上受集团公司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集团内各施工现场,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及其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对高层建筑、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特点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消防方案(消防方案式样附后)
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00施工时报送集团公司保卫处备案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
第七条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准施工、准负责”
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办理施工现场完工移交手续,分清防火责任
第八条施工现场实行层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公司发给任命书
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防火责任人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防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将防火工作纳入工程管理之中,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施工现场如有多个单位进行施工的,土建施工单位须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明确该工程防火责任单位和防火责任人,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