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自查报告中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2017年9月21日谢谢观赏谢谢观赏中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中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大政教督(2017)5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中山区对照《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体系》,围绕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预警防范、教育演练、重点治理、事故处理六方面工作进行自查,形成如下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中山区现有公办小学20所、初中7所、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初中2所、民办小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小学实践活动中心1所,教育部门所属公办幼儿园18所、民办幼儿园3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
全区公办教师2478人,中小学在校学生23992人,幼儿园幼儿6542人
谢谢观赏谢谢观赏二.具体做法(一)组织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安委会的指导下,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和《大连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教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等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各中小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了层次清晰、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全区上下形成了一个集组织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