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方案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
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
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
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
二、组织领导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
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
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
三、序列架构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县直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全县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九支分队,明确如下:四、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第1页共3页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