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按照省纪委《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纪发〔2012〕21号),以及《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税发[2012]5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努力实现“质量安全零事故、廉政投诉零举报”,切实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效益优良,积极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促进枝江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通过创建“廉政阳光工程”,全面完成工程治理的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的实现,积极探索建立一套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安全文明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机制,构建一个预警及时、监控有力、配套完备、科学有效的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廉政阳光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决策方面
项目立项必须符合要求,决策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审批、核准、备案手续齐全,程序到位;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土地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工程实施方面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责任明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招标结果公平公正;设计变更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到位、监管有力,资料齐全、制度完善,试验第1页共3页检测数据、报告真实准确;合同履行到位,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
(三)资金运用方面
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配套资金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