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民生工程检查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生工程实际,现制定《县开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实施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重大举措
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内容
二、执法监察的内容和重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
县监察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XX县区纪委的部署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五保户”供养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和医疗保险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城镇未参加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城镇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全县所有农村居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等
(二)加强对镇(场)政府XX县区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镇(场)政府、县直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第1页共3页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