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员会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区(县)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12号)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区级机关部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方案》(金委发120号)的规定,将市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市区物价局牌子
同时,将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国民经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调整划入的职能
原由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室的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研究和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实施方案和主要措施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汇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研究和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实施方案和主要措施
(四)根据国家、市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
(五)负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及实事、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安排政府财力建设项目;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家、市规定应报批及本区需控制第1页共5页的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察
(六)分析全社会资金动态,研究拟定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