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字〔2014〕23号)要求,县防震减灾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对象范围
县防震减灾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行政审批窗口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
活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更不能影响服务群众,特别是行政审批窗口服务
(四)基本原则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第1页共7页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