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附件一XX省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建设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根据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工作方针,通过建立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制度,规范检疫程序,严查违法行为,做到强化源头、全程监督,全面提升我省屠宰检疫工作水平,促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通过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建设,建立健全我省屠宰检疫执法监管有关制度,在全省逐步实现动物屠宰检疫到位、规章制度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等目标和任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2009年,在全省建立12个定点屠宰场检疫示范点,其中XX市2个,其它市区个各1个,通过对定点屠宰场检疫室进行标准化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屠宰检疫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三、建设内容(一)配备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仪器设备。按照《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屠宰检疫相关的仪器设备,提高屠宰检疫执法手段。要通过加强硬件设备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职能。(二)完善屠宰检疫规章制度。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证章管理制度等,并在定点屠宰场示范点统一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第1页共3页标志,进行《动物防疫法》和相关制度的统一制作和张贴,确保动物屠宰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培训屠宰检疫执法人员。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培训计划,在全省开展屠宰检疫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并要求未开展屠宰检疫执法专项培训的市(区)逐级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我省屠宰检疫人员执法水平。(四)发放“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示范点”标志牌。对完成建设和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实施屠宰检疫的示范点,经验收合格后,发放XX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的“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示范点”标志牌。四、进度安排(一)2009年9月开展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条件要求、仪器设备配备名录、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调研。(二)2009年10月各市根据XX省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初步确定辖区内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二)2009年10—11月开展屠宰检疫执法人员培训。(三)2009年11—12月进行仪器设备的招标和制度的统一制定。(四)2010年1月份,对示范点的工作进行总结,完成各示范点的建设工作。(五)2010年7-8月,对示范点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确定发放“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示范点”标志牌的屠宰场。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省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示范点建设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由所长统一领导,主管所长全面负责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检疫监督科具体实施。各市和确定为示范点的县(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一名所长主抓此项工作,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二)经费保障。根据《关于下达2009年农业系统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09]108号)精神,省农业厅已下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检疫规范化管理专项资金30万元,每场补助2万元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确保示范点的顺利建设。第2页共3页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