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改方案(校建办)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根据上级精神,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查标准核查出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全面整改
现将具体整改事项安排如下:一、校舍建设现状1
全县学校没有d级危房
课桌和寄宿生床位能基本满足学生需要
全县所有学校学生一人有一套课桌椅,课桌椅率100%
全县所有小学无寄宿生,没有配置床位;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寄宿学生床位率达100%,初级中学石鼻70%、万埠80%、青湖40%,其余学校均达100%,有的学校寄宿学生2人共睡一铺床,基本满足能学生需要
食堂面积相对不足
74所农村小学有66所学校食堂面积达到规定指标要求占同类89%、17个教学点中仅有10所学校食堂面积达到规定指标要求,占同类59%;农村初中学校食堂面积均达到规定指标要求;4
教室寝室门窗存在不同程度缺损
全县103所学校和教学点中,只有63所学校教室寝室门窗完好率为100%,多数学校教室寝室门窗存在不同程度破损,尤其是长埠、石鼻两镇农村小学及教学点破损情况较突出
全县学校教室寝室门窗完好率仅为61%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1
对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1-8项内容,缺什么补什么
各学校进一步摸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有计划、分步骤、责任到人进行整改,边整改边自查
我办将于8月26日—31日组织人员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4、整改责任分解及时间安排第1页共3页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时间校舍门窗投入资金,利用暑假对部分学校校舍门窗进行修缮
校建办相关学校8月25日以前完成寄宿生床位进一步加大投入,按照“一人一床”的标准配足寄宿学生床位
校建办相关学校8月25日以前完成学生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