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行政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机关效能,完善“一站式”服务的要求,简化城管执法中的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城管执法的文明窗口形象,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执照行政服务中心的“便民、诚信、高效、廉洁”的原则要求,行政许可项目进中心,实现服务经济和城市发展,方便人民群众,从而达到办事公开、公正、透明,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优质高效的目标,通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减审批时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二、需要进入窗口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二)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三)临时占道,非永久性建筑、临时摆摊设点的审批。三、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流程(一)申请;(四)决定。四、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要求(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1、设定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2、申请与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齐全的《市户外广告审批表》一式叁份,包括申办单位名称及盖章、地址、载体形式、规格、设置地点、设计及安装单位名称、产权部门签署意见及盖章等。(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3)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证明,如所有权是私人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并附房主签属同意的证明。(4)户外广告设计及安装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页共5页及广告经营许可复印件。(5)户外广告在内的建筑立面效果图或广告彩色平面效果图三份并附户外广告设置“位置”的7寸以上彩色照片1张和安检系数认定书。标准:申办人提供材料齐全、规范、有效3、受理阶段: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③申请材料存在当事人名称、数字、符号等填写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④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审查阶段(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适XX县区发展的性质、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地区功能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3)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限届满的应及时拆除,期限届满确需延长的应当于到期之日前30天内向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期限:5个工作日5、审定。可以当场作出批准的,由窗口首席代表审定人员作出准予许可的答复,并向申办人发放许可证,重大、复杂或数量较多需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将申请人的资料及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做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二)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标语的审批1、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页共5页2、条件(1)因特殊情况需要;(2)具有符合规定的张贴、悬挂场所;(3)符合城市容貌标准;3、提交的材料(1)具有特殊情况需要张贴、悬挂的证明;(2)张贴悬挂场所的情况说明;(3)宣传品或标语的样式;(4)申请表(一式两份);(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4、期限:2个工作日5、受理、审查、决定阶段同大型户外广告(三)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审批1、设定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2、申请该项目行政审批应具备的条件(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或堆放物料的;(2)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3)各种手续齐备。3、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占用道路临时摆摊设点①填写《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一式三份;②占道地点平面示意图;③提交临时占道设置摊点人员的身份证、本人相片。(2)占用道路临时堆放物料①填写《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一式三份;②占道地点平面示意图;③其它依法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期限一般情况下堆放物料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