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总体目标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省公航旅集团《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法,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建设单位指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项目办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各参建单位要将施工与生产安全工作同时计划、部署、实施、检查、总结。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承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办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委员会职责:1.全面执行和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和应急预案等;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专项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或部门及时整改;6.组织安全生产考核,研究决定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惩处,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7.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负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3、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4、督查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5、组织制定并与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6、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办安全管理科职责:1、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管理职责。4、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5、参与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6、督促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审核、计量支付工作。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汇总上报。10、负责争创“平安工程”,创建“平安工地”及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1、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及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监理单位职责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