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國立高雄大學年度財產及非消耗品盤點實施計畫一、依據:(一)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點規定:「各機關之財產,機關首長於必要時,得隨時派員抽查或盤點
財產管理單位及使用單位每一會計年度至少實施盤點一次,並應作成盤查(點)紀錄
」(二)依物品管理手冊第19…點規定:「非消耗品每年至少應實施盤點一次及作成盤點紀錄
並由機關長官指定政風、主(會)計、檢核或稽核單位派員監盤
」(三)依本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要點第十點規定,「本校財物,每年由保管組會同相關單位至各單位實際盤點;盤點次數及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盤點前各單位財物保管…人應先行對單位內之財物實施盤點
」二、目的:(一)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制度、落實產籍管理、確實掌握校產之總值總量
(二)確實掌握本校財產及非消耗品帳務管理使用現況,及時處理不符情形,以確保「帳物相符」,提升財物管理行政效能,健全管理制度
(三)實地了解財產及物品使用狀態,對於堪用閒置財物提供交流建議及管道;已逾規定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者,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理報廢,以適時汰舊換新
三、盤點範圍及類別:包含本校管理使用之財產及物品類之非消耗品
(一)財產:包括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單價金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等
圖書典藏之分類圖書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物品:指金額未達新臺幣一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之設備、用品等,其分類如下:1
消耗用品:指公用物品經使用後喪失其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如事務用品、紙張用品、衛生用品等,由各單位自行列管
非消耗品:(1)指物品質料堅固,不易損耗者,單價金額在新臺幣壹千元以上且未達一萬元者
未達壹千元物品視同消耗品處理,由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