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国家税务局2012年基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县局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省局、市局部署的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县局2012年工作思路和基层国税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岳祥,副组长:杨民民、郭祥东、周红华、赖俊勇、钟永钰,各职能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考核办设在办公室,由钟永钰兼任主任,吴宝民任副主任,负责基层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过埠分局、扬眉分局、古亭分局、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办税服务厅、稽查局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一)考核内容和分值考核内容分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组织收入、税收业务四大方面
基本分值为1000分
日常考核包括日常督查和各股室根据各自归口负责考核的内容及计扣分标准进行评分,重点考核由县局统一组织
行政管理(115分)
主要是对网站管理、税收信息宣传调研、公文处理、督查督办、信息化建设等进行考核
队伍建设(270分)
主要是对创业服务、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学习型国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组织收入(100分)
主要是对完成税收收入计划和收入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税收业务(515分)
主要是对“两个质量”、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特别加分1
各部门受到国务院、中央文明委、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表彰的加5分
各部门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局级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局级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
受到国务院、中央文明委、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国税人员给所属单位加5分;受到省局级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个人给所在单位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