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1
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
2.引用文件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2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2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2
6上级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
1本规定所称的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
2本规定中事故伤亡人员统计范围包括企业员工、分包单位人员以及应由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人员等
3事故等级划分:3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事故
4.管理职责4
1公司、各单位配合死亡、重伤事故的调查,组织善后处理
2公司、各单位组织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3工会参与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5工程管理部参与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