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操作指南一、协商流程图(一)协商流程(1)发出协商要约→(2)协商要约答复→(3)召开协商会议(形成的企业工资协议草案拟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前)→(4)向上级工会请示报告(同意后)→(5)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6)形成企业工资集体协议→(7)上级劳动部门审核→(8)向全体职工公布→(9)向上级工会备案
(二)程序要求1
发出协商要约
职工方(企业工会)或用人单位方(企业行政)任何一方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都要向对方发出协商要约书
发出的协商要约书包括: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协商代表和需要提供的资料等
协商要约答复
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要约后,要在规定时间向对方回复,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周
在答复书上要确定本方协商代表,并积极向对方提供相关资料
召开协商会议
一是要组织协商代表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收集协商相关的资料、数据;二是在正式协商前,职工方要和用人单位进行多方沟通;三是双方正式进行的第一轮协商时,如果协商意见一致,即可形成企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如果协商出现分歧,要再次约定第二轮协商时间、地点,直至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协商会议记录
向上级工会报告
企业工会在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企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后,要向上级工会报告协商情况和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议程,经上级工会同意后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工资协议进行审议通过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形成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否则形成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无效
具体要做到“五个规范”:一是规范会议的形式
企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要召开职工大会,企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二是规范职工代表的比例、人数
职工代表的比例按照《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但是职工代表的人数最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