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康复办〔2012〕2号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残联,各有关医疗、康复服务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中国残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是直接为残疾儿童服务的场所,承担着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为确保“七彩梦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做好项目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康复救助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依据中国残联、财政部《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2011〕2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残联厅〔2011〕27号)精神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陕西省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申报等事宜通知如下:一、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适合机构范围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机构、验配机构、辅具适配机构等。二、工作要求1、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陕西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认真审核筛选项目执行定点机构,并做好申报工作,凡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得参与定点机构的申报。2、各地要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服务流程。3、省残联将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市、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作为今后项目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检查中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规定程序撤销其定点机构资格和减少下一年度的救助力度。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到省残联康复部,越期申报、申报资料不完整或资料弄虚作假或申报资料书写不工整的,一律不予审核上报中国残联。5、联系人:王成、高晓菲、何联合、淮银虎;联系电话:029-87299464、87294672、87292712附件:1.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版)2.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医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3.助听器救助项目定点验配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4.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项目定点医院准入标准5.贫困脑瘫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6.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准入标准7.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准入标准二一二年二月一日〇附件1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工耳蜗项目是指中国残联组织实施的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与康复训练项目。第二条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各级定点康复机构评估、认定与管理,监管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质量。第三条各省残联负责省内定点康复机构的初评与推荐、技术培训、服务监管、经费拨付。第四条定点康复机构包括省级和省级以下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定点康复机构承担救助对象术后康复训练、术后康复跟踪评估与指导、康复档案建立与填报。第二章定点机构认定程序第五条符合《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认定标准》(附件1-1)的康复机构,填写《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申报审批表》(附件1-2),向当地残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残联初评、审核、推荐上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机构申请时间及次数不限。第六条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安排专家现场评估,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