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参考文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和上年度本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情况,以及今年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元,比上年增加元,增长%
其中,厂级领导平均工资收入达到元,比上年增加元,增长%;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收入达到元,比上年增加元,增长%;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达到元,比上年增加元,增长%
二、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协商确定如下: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按照职工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职工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按照上述办法支付加班工资
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