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规定范文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下面是党费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党费管理规定篇1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党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对党费管理规定篇如下: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按规定比例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中在岗人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工资条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之和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基数的0
5%;400元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
5%;800元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
学生党员和无经济收入的其他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党员工资变动后,应及时按新的基数计算应交纳的党费额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预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委托交纳党费的,如受托人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追究委托人的责任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在每月20日前将党员所交党费交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党费后按时上交给学校党委组织部
党费利息作为党费收入的一部分,由学校党委统一支配
第1页共6页11
学校党费专立账户,由组织部副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分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账目由专人管理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