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现场工作会议材料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现场工作会上的讲话市国土资源局明才(2007年8月)同志们: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发展之基,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继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之后,又于2006年8月3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省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2月14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7]2号)
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使我国的土地政策发生了巨大变化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对土地的需求十分旺盛
如何破解用地难题,消除土地制约瓶颈,真正把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主基调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
我认为,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闸门,严在哪里,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划
要想合法取得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不符合规划必须通过规划调整来解决
二是用地计划
要想依规报批用地,必须取得指令性计划用地指标
三是基本农田
除国家、省重点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用地外,均不得占用
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地方讲:项目引来了,就是落实不了地,无法推进
实事求是地讲,有些项目的确有土地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在国家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的大背景下,由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现行的土地供应政策,自然就不能供地了
但这绝不是项目上不去的决定因素,关键的问题是一些项目在选址问题上很多因素没有考虑进去
如: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需要调整规划能不能实现
涉及不涉及基本农田
符合不符合产业政策
用多少地合理
计划指标如何去解决
我想这些应是我们上项目考虑的问题
下面,按照市政府这次会议的安排,围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