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基办〔2011〕194号关于推荐选拔优秀团队参加第三届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增强创业、就业信心为大学生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促进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机构”)于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举办第三届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详见附件1:《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细则》)。大赛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在校生及毕业3年内的创业者,征集、选拔优秀团队的优秀创业计划,并对获奖团队的创业计划给予奖励。2011年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的主题是“大梦想、微创业”,旨在鼓励大学生青年从实际出发、从行动开始,规划并实践自身的职业生涯。本次比赛采用社会化动员和组织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除通过媒体广泛动员外,中国青基会通过各省级青基会在各省高校广泛传播大赛信息,动员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大赛各项赛事和相关活动,推荐、选拔优秀团队参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广泛传播大赛信息鼓励动员学生参与为扩大创业大赛的覆盖面,建议各省级青基会面向所在地区高校大力传播大赛信息,广泛征集大学生创业计划,鼓励大学生积极组队参与大赛及相关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请将《大赛细则》转发至各高校团委及创业园区、孵化器,并通过高校校园网和新闻媒体发布。2、请在各院校张贴大赛宣传海报。主办机构统一印制的海报将于6月中旬送达各省级青基会。请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上述工作。二、择优推荐选拔团队提高大赛的影响力为扩大创业大赛的影响力,确保创业大赛能评选出优质创业计划,建议各省与同类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相结合,做好优秀创业计划的选拔、推荐,保证在全国百余所高校中推选出600只团队及其创业方案参与申报和初赛。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各省应保证本省参赛学校数量,原则上每省至少推荐20只团队参赛。为了使比赛更具广泛性、参与性,本届大赛降低参赛门槛:所有已成型及待成型的方案,只要提交1000字-2000字的创业计划书即可参赛。2、为了兼顾操作性,建议推荐更贴近社会与经济实际、符合现实需求的创业方案。3、鼓励各省推荐社会企业创业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希望工程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参赛。希望工程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可以独立组队,也可加入其他团队。考虑到各校放假时间,请结合各校情况在放假前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推荐表》,并通知推荐团队于7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登陆中国青基会官方网站注册(http://www.voc.org.cn/jsp/index.jsp),申报、提交创业计划书。鼓励各省青基会积极开展与大赛相关的宣传、推广、选拔活动。三、大赛日程安排1、筹备时间(2011年6月至7月):主办机构通过媒体和省青基会系统广泛传播大赛信息,择优推荐候选团队参加大赛。参赛者进行组队、选项、调研、成文等工作。各省级青基会选拔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底。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8月20日):经过推荐的参赛团队需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注册、申报并提交创业计划书;未经推荐的参赛团队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申报等程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3、初赛时间(2011年7月30日至8月30日):初赛规则为:创业团队开通“新浪微博”,展示项目和团队,实施项目推广和营销计划,争取各方关注与支持。初赛进行的同时(7月30日至8月20日间),未报名的参赛者仍可登录官方网站报名。初赛结束后,共评选出100个团队参加复赛。4、复赛时间(2011年9月至11月):晋级复赛的团队继续展开网络营销,完善项目申请书并形成详案。主办机构委托专业机构人员通过各种形式核实、评估项目运营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评选出10支团队晋级决赛。5、决赛时间(2011年12月):举办总决赛评选出创业大赛各奖项,并举办颁奖典礼。与获奖团队签署资助、孵化等协议。请各省接此通知后,做好与高校以及团省委、教育部门的协调工作,共同推进大赛的各项赛事活动。特此通知。附件:1.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细则2.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推荐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