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香港创业板上市简介DBSASIACAPITALLTD.新加坡发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目录1.香港主板及创业板市场情况介绍1.1香港股票市场总体状况1.2香港主板之状况:与周边市场之比较、市盈率、行业分布、新股发行状况1.3香港创业板之状况:市值、市盈率、行业分布、新股发行状况2.中国民营企业香港创业板上市之方式、过程及费用2.1上市条件2.2H股方式与红筹方式的比较2.3如何估计筹资规模2.4主要工作进程(H股方式)2.5中介机构之职责及费用预估附录一:DBS银行集团之介绍附录二:DBS亚洲融资之介绍附录三:DBS亚洲融资近年于香港创业板之承销业绩1.1香港股票市场总体状况(1):与周边股票市场之比较上海A股深圳A股上海B股深圳B股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新加坡主板SESDAQ上市公司家数(家)6334945256769124385111流通市值(十亿美元)86.962.06.64.6470.88.8193.42.21、香港主板和创业板市场情况介绍平均市盈率(倍)35.137.536.320.311.537.6资料来源:各交易所统计月报,截至2002年2月28日1.1香港股票市场总体状况(2):主板和创业板走势资料来源:Bloomberg1.2香港主板市场状况(一):市值及市盈率资料来源:香港联交所统计月报,截至2002年2月28日1.2香港主板市场状况(二):历年新股发行情况资料来源:香港联交所1.3香港创业板市场状况(一):市值及市盈率资料来源:香港联交所统计月报,截至2002年2月28日,其中H股公司计算全部市值1.3香港创业板市场状况(二):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按上市公司数量排列:按流通市值排列:排名行业类别上市公司家数比重排名行业类别市值(mHK$)比重1软件及系统集成3124.4%1网上咨讯15,86824.9%2制药及医疗服务1511.8%2互联网软件及咨讯科技10,51116.5%3互联网软件及咨讯科技129.4%3制药及医疗服务5,4488.5%4网上咨讯107.9%4电视及音乐娱乐5,3538.4%5电讯设备及服务75.5%5能源5,0327.9%6电子商务75.5%6软件及系统集成4,5227.1%7零售及分销53.9%7化工3,7035.8%8电视及音乐娱乐43.1%8零售及分销3,6725.8%9财务顾问43.1%9电讯设备及服务1,7832.8%10电子产品制造43.1%10电子商务1,0491.6%11化工43.1%11集成电路技术9481.5%12能源43.1%12电子产品制造7571.2%13集成电路技术32.4%13财务顾问4020.6%14其他1713.4%14其他4,7277.4%合计127100.0%合计63,775100.0%注:上述统计截至2002年3月15日,对于H股公司我们仅统计其流通市值1.3香港创业板市场状况(三):上市公司注册地分布注:截至2002年3月15日1.3香港创业板市场状况(四):新股发行状况(1)截至2002年3月15日1.3香港创业板市场状况(五):新股发行状况(2)年份集资总额(百万港元)新上市公司数量(家)平均集资额(百万港元)19991,5837226.1200014,82547315.420014,1005771.92002(注)1,5351695.9(注):截至2002年3月15日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注)合计筹资金额范围上市家数百分比上市家数百分比上市家数百分比上市家数百分比上市家数百分比-3亿港元以上228.6%1123.4%11.8%18.3%1512.2%-1亿港元~3亿港元342.9%2042.6%915.8%325.0%3528.5%-5000万港元~1亿港元228.6%1021.3%2136.8%841.7%4130.9%-5000万港元以下510.6%2645.6%425.0%3527.6%-介绍上市12.1%10.8%合计7100.0%47100.0%57100.0%16100.0%127100.0%(注):截至2002年3月15日2.1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一)•企業在其招股書日期之前,需具備24個月的活躍經營歷史,即在此24個月期間,企業2、中国企业香港创业板上市之方式、过程及费用的業務有顯著的推進和發展,但不要求產生利潤。•這24個月的經營活動需是在同一個管理層及股東架構之下進行的。•企業可以是自身或通過其控制的子公司開展業務,但只應專注于一項而不是兩項或多項業務以確保企業的資源不被分散。•企業在提出上市申請時,必需提供至少兩個完整財政年度的審計報告並經過香港聯交所認可的會計師行進行審計,並且審計區間的截止日期與招股書日期之間的間隔不能超出六個月時間。•企業上市的集資額應在3千萬港元以上,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少于20%,且股東數量應在100名以上。2.1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二)•企業上市時大股東合共持股比例應佔總股本的35%以上。•香港聯交所允許企業上市部份的業務與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