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附件:江西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细则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492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江西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以下统称“节能灯”)推广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省发改委(省节能减排办)、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全省节能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联合成立江西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发改委工业处设立办公室(简称“省推广办”),负责推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通报全省推广情况。各市、县发改、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节能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成立本地区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推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向上一级推广办报告本地区推广工作情况。省、市、县发改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本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开展用户购买节能灯的宣传、推广和审核工作。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复核产品销售情况,并协调做好中央财政补贴申请工作。将组织节能灯推广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内容。二、节能灯的供应商和产品型号规格及价格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一)供应商及指定经销商经国家组织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到我省推广节能灯的供应商是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福建立达信集团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均为国内外知名节能灯生产企业。主要负责在省直单位、各设区市的具体推广实施工作,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照明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原则上根据用户需求负责安装调试,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产品推广的宣传、培训活动,并按照对国家的中标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三家供应商及在我省各设区市的指定经销商联系方式见附件1。省直单位、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可直接与产品供应商或其在各地区指定的经销商联系。(二)节能灯型号规格及销售价格按照国家计划,2009年我省推广任务为300万只,其中: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整流荧光灯150万只,福建立达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整流荧光灯80万只,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整流荧光灯20万只、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50万只、高压钠灯5万只(高压钠灯推广任务量只作为参考,不列入总任务,据实推广结算)。按照国家《办法》规定,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对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补贴30%,对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补贴50%。全省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种类、价格详见附件2。三、省直、各设区市推广任务分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提出的“适度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20%)”的要求,根据对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需求情况的摸底和统计,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确定在省第3页共17页第2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7页直单位和全省所有设区市稳步推广,尽可能深入农村和贫困地区推广(推广量力争不低于20%),每个设区市都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部分本级节能专项资金积极开展“绿照工程示范社区”、“绿照工程示范村”建设。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3。四、产品购买流程(一)大宗用户购买流程1、大宗用户在省发改委网站(www.jxdpc.gov.cn)“热点专题”栏目中“节约资源能源专题”上下载《江西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申购表》(见附件5),填写申购信息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由申购单位盖章;2、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大宗用户送申购表到省、市、县推广办(发改部门)审核其数量和真实性并盖章,审核时限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3、大宗用户根据审核后的申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