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消防业务受理回执单》《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材料齐全后受理4个工作日内监督人员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意见书材料不齐全整改后重新申报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同意意见书《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在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4个工作日内前往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结论应是“同意”或者“不同意”,不能没有结论或者结论含糊不清;结论为“不同意”的,应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开业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图单位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消防业务受理回执单》《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材料齐全后受理4个工作日内监督人员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意见书材料不齐全整改后重新申报当场不能改正责令停止举办当日制作并送达《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情况紧急的,制作《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立即送达,并依法予以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流程图二审核程序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资料:(1)建设单位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工程立项批文、建筑工程项目地形图(标明新建建筑位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4)建筑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纸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必须由具备法定资格的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