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岗位考核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建设,提高社区居委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党工委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推动我处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精神文明工作考核(100分)(一)党建工作:(22分)1、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好,自身管理严格,团结协调,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班子不团结或有违纪现象扣0
2、能积极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联系群众有效果,评选先进党支部、模范党员得5分,并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及党员属地管理工作的得4分,作风拖拉,没有按要求做,不得分
3、认真贯彻执行党工委决议和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无重大事故得3分
4、加强党员管理,党员信息齐全,认真执行“三定一书”、“三定一考核”办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有记录得3分,没有达到规定的不得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做到廉洁自律规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宣传、文化、统战、群团工作
(15分)1、思想政治工作
(3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到位,组织居民学习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片组长的作用发挥的好,积极参加办事处组织的重大活动,开展好社区共建活动,做到共建有公约,活动有内容,楼栋管理效果好,各项活动有记录,得3分
2、新闻、信息、文体群团工作
(12分)完成新闻宣传任务得3分
积极开展社区群众文体活动得2分
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统战、科协、信息等工作各得1分,达不到上述要求,不得分
(三)稳定工作(23分)(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6分)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第1页共3页合治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好得3分;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法制宣传工作到位,应征订资料全得3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时,做到依法调解,调处率达到100%,得3分,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