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华汽车有限公司厂房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日期:2007年09月12日发包方: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福建省南安市天宇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苏安华汽车有限公司厂房甲2、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海口路南侧3、工程内容:厂房钢结构及相关围护系统优化设计、制作、运输与安装4、工程面积:约23000平方米5、设计单位:淮安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监理单位:二、工程范围1、按照甲方提供确认的江苏安华汽车有限公司厂房甲的建筑图纸进行钢结构材料购置、制作、运输、安装;2、其中包括与土建连接的连接件、固定件的制作、安装和校正复核;3、本工程1.5米以下的土建工程、室内附属用室内装璜挤塑板温保温材料、防火涂料
铝合金门窗、金属百叶窗和幕墙等不包括在合同中
三、工程合同价1、本工程的合同总造价为430元/m2(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工程合同价中已包括钢结构材料费及工程安装费用以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
例如:⑴、材料检测费、实验检验费用等;⑵钢结构部件及材料的包装、装卸、运输、吊装、安装、损耗、除锈、涂刷防锈漆、保险等费用,在本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⑶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住、食、交通、加班、补助、工具及工料的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费、图纸细化等相关的费用;⑷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加班费用
[5]本包干价格已经充分考虑原材料、人工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材料与人工单价跌涨不予调整
3、除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外,甲方将不会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4、因设计变更导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