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学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校工作积极性,引导各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引导各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办学方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育人观,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
(二)全面性原则
围绕素质教育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德育为首,突出以教学为中心,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激励性原则
依据《武胜县学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对学校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择优表彰,充分调动学校工作积极性
(四)发展性原则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适时调整考核评价量标,引导学校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真正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
(五)分类评价原则
根据地理位置、硬件设施、生源状况、师资水平、办学规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学校进行合理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学校设定不同的考核计分系数,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三、考核对象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1四、考核标准《武胜县学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
五、组织实施(一)成立武胜县学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刘俊副组长:唐延兵成员:周德兴、王泽民、蒋永华、宋武川、唐勇、毛业歆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王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及人员安排学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于当年12月下旬至第二年1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年考核前组织考核人员集中培训,熟悉考核办法及要求,明确工作纪律
考核人员由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责任意识浓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教育督导员组成
六、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