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专用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中山大学二OO九年十月一、项目概况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是2007年9月由江门市新会区民爆器材及剧毒物品专卖公司、鹤山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恩平市民爆物品专卖公司、广东省台山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四家专营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企业投资组建的江门地区民用爆炸物品购、销、存主体经营企业
公司现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是由新会区民爆器材及剧毒物品专卖公司无偿提供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该仓库的核定储存量是25吨炸药
由于江门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项基建的石材需求量逐年增加,采石场的爆破工程需用炸药量也随着增加
公司原有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已不适应当前销售业务的发展
与此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必须及时调整提高储存的库容能力,与炸药的需求量同步增加,才能通过2010年度《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的安全规范,确保江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整合重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业务的扩展,原有仓库的容量已不够使用,因此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决定在原有仓库选址扩大土地1404平方米使用范围,增建一座100平方米的炸药库房,以使整体库房总储存量达45吨炸药,增容后的仓库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本项目位于新会区双水镇东凌村,扩建的仓库设在与原有的民爆物品专用仓库库房区的西侧相邻的一个弃置采石场内
库区占地面积1404m2,库房建筑面积100m2(一层)
座北向南,左右及背面三面环山,山势陡峭属天然之屏障,可与原有库房组合成总储存炸药为45吨的一体化库区
正面为水塘及空旷地带,仓库与生活区之距离是230m
库区3km内无高压电线,无水库堤坝、无村庄、无工厂、无高速公路,是一个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