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关系17问讲师:左祥琦一、“无底薪提成工资制”是否合法当前,许多企业对某些岗位实行提成工资制(或称计件工资制),也就是企业先给销售人员规定一个定额,在完成这一定额的基础上,根据售出产品的价值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提成,以此作为销售人员的工资
这种工资分配方式能够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由于某些企业在制定提成工资制时不够严谨,因而出现了许多问题
案例——企业到底冤不冤
——某企业对销售人员实行提成工资制,销售人员完成的销售指标的价值乘以相应的百分比,就是员工能够获得的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的销售业绩非常好,每个月就会拿到很高的工资;如果员工的业绩很差,甚至差到没有业绩,工资就会很低,甚至为零
这种工资制度实行初期,销售人员非常有激情,企业产品销售也非常顺畅,每个月拿到一两万元甚至更高工资的大有人在
但一两年之后,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和市场的慢慢饱和,企业产品销售越来越困难,销售人员的业绩也开始不断下滑
到最后,有的销售人员每月的提成工资只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的不满情绪开始增加,有人就向企业提出:“这个月我的工资只有500多元,远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这是违法的
”企业对此却有不同看法:“工资制度没有变化,以前一个月工资能有几万元,现在是因为业绩下滑,所以才拿得少
员工拿到的工资平均下来,远远超过最低工资,因此企业没有违法
”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员工提起了劳动仲裁,结果企业败诉
对于这一结果,企业负责人觉得太“冤”了:是不是员工无论是否上班,无论表现怎样,即使一天活不干,企业也得给员工支付最低工资呢
上述案例中企业负责人的疑问,反映出他对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理解存在严重偏差
首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无论他工作完成得如何,企业为此支付的报酬都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
比如,销售人员每天都在认真工作,即使他当月没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