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目录一、前言二、聘用制度三、离职规定四、兼职规定五、工作时间六、加班规定七、轮班津贴八、考勤规定九、假期制度十、请假制度十一、薪资制度十二、劳动保护十三、安全条例十四、绩效评估十五、奖惩制度十六、员工义务十七、员工投诉十八、附录一、前言本员工手册为全体锐毕利员工提供了工作时间内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请各位员工遵照执行
为保护员工劳动安全,公司在宣传栏等醒目处张贴的各类通知、安全规则、操作规程、岗位职责、检举政策和程序、警示性标志等亦视作员工手册之内容
并且一并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
本员工手册经各员工签收后对各员工有效
本员工手册的修改程序亦同
本手册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和行政部所有
本手册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二.聘用制度1.聘用合同对于凡加入苏州锐毕利的员工,将根据工作岗位情况和员工个人情况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合同类型如下:a)劳动合同b)聘用协议c)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一般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按一年签订
如有特殊需经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确认并由总经理批准
工程、生产、销售、体系部等部门相关岗位在劳动合同外需加签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
试用期根据国家规定,试用期期限的设立将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综合工作性质和职位高低进行约定
现场操作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办公室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主管及经理以上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
合同续签聘用合同终止30日前,人力资源和行政部将进行续签合同的征询工作
征询我作表将由人力资源和行政部发至用人部门,由员工的直接上司与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并在规定时间差内反馈至人力资源和行政部,并应在合同期满前身份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员工如对聘用合同无续签意向的,必须在合同终止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人力资源和行政部,否则其离职通知期将以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替代处理
公司对不再续签的员工也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4.员工信息员工进行相应合同签订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