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调查与思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撒手锏”,要用好这个“撒手锏”,则必须完善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近期,**区纪委结合本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实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近年来,**区紧贴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注重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20XX年以来,**区共对12起案件15人实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包括7名局级领导干部,8名乡科级干部,分别有8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约谈、诫勉谈话7人
(一)围绕追究主体细化明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初区委书记与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与15个街道、69个部门分层分级全覆盖“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追究重要依据,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注重精细管理,建立“两个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119项,监督责任清单17项,提出落实措施451条
探索开展“两个责任”分类考核,建立健全权责分明、履职到位、问责有据的责任落实体系
重视社会评价,对测评反馈的90条意见建议逐一梳理分析、台账管理,向23家责任单位发出整改督办书,督促限时整改
(二)围绕追究内容科学定责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难到位、可操作性缺乏等问题,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制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追究暂行办法》,从责任追究的实施原则、追究内容、责任认定、责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责任追究的制度执行力,有效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偏、失之于软的现象,避免或减少随意性,真正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惩戒性,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促进
(三)围绕追究形式严肃责任
坚持以案件为切入点,有案必追
充分利用案件查处、纠风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