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职责院长职责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领导制订本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五、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六、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七、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九、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十、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十一、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业务副院长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