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制交流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是什么。以改革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金钥匙”;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才能向前推进。当前,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刻不容缓。一、落实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原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远远没有发挥其应该的效果,在实际落实中还存在不少情况和问题:一是不落实。出力不讨好的事懒得去做。二是假落实。以情况特殊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走样变形假落实。三是难落实。分工不明,对《规定》理解不深透或推诿扯皮难落实。四是乱落实。能力欠缺工作不细出现漏洞乱落实。这些突出问题的产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历史遗留,有的是制度滞后,有的是认识上有偏差,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不想抓落实;有的思路不清,能力欠缺不善抓落实;有的是兼职过多难分身,工作东跑西颠整天忙忙碌碌想不起来抓落实;有的是私心作怪,受利益驱动不愿抓落实;有的是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无人抓落实;有的是好人主义严重,回避矛盾,怕得罪人不敢抓落实。归结到一点还是少数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项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任务缺乏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危机感。事实证明,哪一级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廉政建设责任制这项政治工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这一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能落实得好,这一项工作开展就能经常、持久,全方位监督就能较好到位、成效就明显、党风就正、关系就顺、人气就旺、腐败就少。反之亦然。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的保障、制约和激励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通过激活责任激励制约机制,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第1页共10页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党风政风好转,以此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第一,要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政绩评价体系。政绩的考核考评是工作的指挥棒,党政一把手的“一岗双责”要充分体现在“指挥棒”里面,不能空喊,要有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考评的办法,考核分值比例要能确实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以4:6或3:7为宜,而现实的比例为1:9(纪检+组织+宣传=1)。这个比例表明,对党风廉政建设抓与不抓、抓好抓坏,均不足以影响其政绩。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奖罚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年终考评得分达90%以上的对单位进行鼓励和适当奖励,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提拔重用的资格条件之一,少于60%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列为翌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整治对象,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实行终身追究制。因为许多事情的优劣好次是需要时间和实践来检验的,比如,用人失察、决策失误、豆腐渣工程等。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第二,要牢牢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现权、责、利的统一。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权、责、利是一致的、对等的。责任追究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抓与不抓不一样,抓好抓坏不一样。要注重责任追究中没有追究、追究不到位、追究不力的问题,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把责任制的内容、任务、责任公开,对不去追究、追究不力的靠群众的监督来制约、靠追究来保证,从而使责任制处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教育、管理、监督融于责任制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在工作实践中实施责任追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2页共10页首先,要把握责任追究的“三个要素”。一是把握责任追究的基本要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其最基本的也是最关键的要件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