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副书记监督调研报告党内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内监督搞好了,对其他方面的监督,以至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旨在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这就抓住了党内监督的“牛鼻子”
近年来,随着党内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并已取得重大的突破和可喜的成效
然而,就总体而言,当前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还有不少薄弱环节,还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没有到位”:一、监督对象自觉接受监督的认识没有到位我们党一贯重视党内监督
早在建党之初,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并逐步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
如,1927年,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决定建立专门的党内监督机关——监察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诸如“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之类的口号,更是没有少提,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甚至喊得很响
然而,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党内监督是对事业、对同志负责的表现,是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
但是,被监督总是“不舒服”、“不自在”的,有时甚至有点“受制于人”的感觉
因此,相当一些领导干部,主观上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愿望,说白些,自觉接受监督的认识远没有到位
结果是,表面看对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理解深刻,认识清楚,谈起来更是振振有词、条条是道
事实上,一旦动起真格,当监督“降临”到自己头上时,其表现往往判若两人,大多变成“现代叶公”——对监督者轻则耿耿于怀,重则打击报复
于是乎,谁要是不识趣,真的敢对“主要负责人”实施监督,抑或提出尖锐批评,当面可能对你“说欢迎”,背后必定第1页共6页给你“穿小鞋”
如,XX省XX县区委书记钱学明,曾公开把批评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