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政务公开是指新城街道办事处依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行政决定等政务信息的行为
第二条新城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另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第三条新城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如下
(一)行政决策方面1、有关街道社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2、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3、向社会承诺为公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4、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方面1、街道辖区疫情、灾情或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2、街道社区扶贫、助困、优抚、低保、计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资源、分配、使用情况及依据;3、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情况;4、街道社区下属企业的设立、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情况;5、违纪行为的投诉、处理办法和结果
(三)行政主体及行政执行方面1、街道组织机构设置、设定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工作第1页共3页纪律,办事规则,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2、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录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等情况;3、街道社区列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落实情况;4、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5、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收储、招投标和建设情况;6、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