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节能行动工作方案一、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制订《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都要参加1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二)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减少公务车使用,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倡导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2.新车购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残旧车辆。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殊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建委)(四)减少电梯使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使用节能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牵头单位:市建委、国土房管局)(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1.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加快对现有路灯和景观灯的节能改造,新建城市景观照明灯强制使用节能或可再生能源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牵头单位:*供电局〔市路灯管理所〕,市建委、公安局)2.各级行政机关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第1页共4页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六)普及使用节能产品。1.鼓励和引导商家销售节能产品,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购买使用节能灯、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工商局)2.认真落实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七)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1.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节能减排办、质监局)2.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3.宣传“白色污染”危害性,指导零售行业建立完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倡导市民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牵头单位:市经贸委、环保局)(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1.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饭盒等。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涮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卫生局、旅游局)2.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等环保办公用品、减少复印纸和信封的使用,提高利用效率,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九)推广节约用水。1.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培养节约用水习惯;研究推广居民中水回用技术,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第2页共4页2.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研究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择机调整自来水价格;研究制订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水费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居民用水户计量系统改造,污水处理费阶梯式累计收费与阶梯式计费水价同步实施。(牵头单位:市物价局)3.推广企业节水和循环用水技术、技巧,鼓励企业使用节水设备、技术;鼓励和引导商家销售有节水认证标志的产品。(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工商局)(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1.将每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作为“*市爱国卫生行动日”,组织动员全市机关干部、在校学生和广大市民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培养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环保局、教育局、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