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股、室、所、队、会: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的通知》(闽工商食[2012]570号)和市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的通知》(莆市工商市[2012]2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工商局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行动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对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食品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深入排查发现各种食品安全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发现节日性消费热点食品中的不合格食品并做好退市、销毁工作,以大规模、大投入、大力度、大规范、大成效体现全县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坚定决心与执法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过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年。二、行动任务与步骤安排(一)主要任务1.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要求,开展拉网式食品市场检查执法。2.围绕突出的食品风险点,开展重点食品质量抽检。3.围绕群众关切的食品消费安全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与监管执法工作宣传活动。(二)步骤安排1.组织与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各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2.检查执法与宣传教育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月14日)。各单位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检查与执法行动,实施食品质量抽检及不合格食品退市与查处,对群众和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的宣传与教育活动。第1页共8页3.总结与整改阶段(2013年2月15日至20日)。各单位对行动的全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落实整改,研究并探索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点的措施与长效机制。三、主要措施(一)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检查。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食品等品种为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墟集、庙会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各执法办案单位(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至少办理4起食品案件(分解表见附件)。(二)开展“两节”食品市场快检、抽检行动。省食安办针对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重点提出了婴幼儿食品中重金属超标和阪崎肠杆菌污染、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茶叶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熟肉及熟制米面制品致病菌污染、生食及半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有毒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问题等八个方面风险点。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流通环节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食用油、花生坚果及其制品、酒、酱油等调味品、乳制品、米面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果蔬、饮料等重点品种食品制定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快速检测筛查和质量抽检;同时配合省工商局商检分局做好巡检工作。(三)开展“两节”猪肉、活禽市场监管执法行动。各单位要立足职能,加强猪肉、活禽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查验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证件是否齐全,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的猪肉上市,严禁私宰肉、注水肉上市,对假冒名牌商标、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猪肉等第2页共8页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业主和场内经营者认真落实进场禽类产品查验,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禽类产品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加大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