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噪声污染整顿工作方案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领导关于在十堰XX县区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XX县区噪声污染日益加大的势头,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治理依据及范围(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210号)
XX县区内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类噪声、餐饮娱乐噪声、超市空调主机噪声、铝合金加工噪声、物流运输噪声,社会生活类噪声、汽车鸣笛类噪声等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8月5日至8月10日)
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XX县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2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
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各职能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第1页共3页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
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一)环保部门职责1、负责督促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的整治;2、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3、负责整治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