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事故应急方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源,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县政府成立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一)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及其职责1、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分管副县长;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第1页共11页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相关领导XX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2、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5)向县政府及市、省、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6)完XX县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3、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发布及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3)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4)县经贸局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5)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及治安维护工作。第2页共11页(7)县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做好有关工作。(二)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1、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2、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2)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启动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3)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检查督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4)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县政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