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1—成果得到巩固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体制进一步健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周质恂副区长任组长,褚斌韬、潘卫华同志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第1页共11页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消防大队、地方海事处、邮政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