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办法,采取政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积极配合,集中开展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全县客运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XX县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吕南海(县交通局局长)张建民(县安监局局长)何金友(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胡子平(县农机中心主任)易盛开(县教育局局长)刘开岑(县市政局局长)邱庆华(县监察局局长)伍治辉(县工商局局长)杨新明(新兴管委办主任)马照明(县运管所所长)杨长德(县交警大队队长)舒彬(县交通局副局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马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运管所4人(杨秀文、汪建国、周华、陈第1页共3页文鑫)、县交警队2人(查小波、谭林)、县客运管理局1人(田洪海)具体办公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从2010年5月25日起至2010年8月25日止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一)依法严厉打击取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保护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的行为,重点整治以非法从事班线、干线道路旅客运输为主
(二)结合部分试点乡镇通村公路验收评审工作的开展,部署安排我县农村客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