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适应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需要,以妥善处理改制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关系为重点,保障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探索民营企业参保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二、工作目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集中人力、物力,通过组织申报、稽核检查、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约束民营企业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费。到20*年10月,力争使社会保险基本覆盖全市各民营企业,保险费收缴率逐步提高,并保持在95%以上。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市“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阶段1、组织动员。召开全市“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明确活动的主题思想、工作重点和相关政策,落实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集中时间和力量搞好此项活动。2、集中宣传。要集中组织力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进一步营造“参保光荣,不参保违法”以及“保障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利益”的社会氛围,使“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集中开展宣传日活动。4月23日为“万户民企进社保”宣传日,各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以“关爱员工,保障权益”为主题,在XX县区繁华地段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第1页共4页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设立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开展民营企业参保的政策咨询服务活动。(2)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先进典型以及社会保障优秀民营企业考评服务活动,特别是社会保障优秀民营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激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保。一是在电视台播放关于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题讲话、政策讲座和热线咨询服务;二是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光荣榜”和“曝光榜”,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3)长期深入宣传。以完善社会保障试点单位和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为宣传重点,长期深入宣传。一是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完善体系试点、企业改制工作,在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耐心向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宣传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意义、政策和规定,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使其接续好社会保险关系;二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窗口,发放宣传单,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0月)5至6月,动员民营企业自我申报和缴费。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集中开展“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确定新参保民营企业及其职工缴费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37号)执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6月30日前必须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费;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须在5月30日前向市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缴费基数自查承诺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20*年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按规定期限、额度办理缴费;已参保但欠缴保险费的民营企业,有补缴能力的要一次性补缴,暂无缴费能力的须在5月30日前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计划偿还欠费。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4*0”人员的民营企业,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社保补贴。7至9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组织专人,集中力量,对市内的民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第2页共4页登记。对以各种理由拒不参保缴费、未全员参保、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民营企业,要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明确参保缴费是民营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使员工明确所在企业参保缴费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内容。对有缴费能力,却拒不按规定足额缴费的民营企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