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标准(试行)`考评项目考评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责任单位一、推进党委依法执政(60分)1、科学民主决策(20分)5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文件规定
发生一起党委决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事件即扣5分
市委办52、建立健全常(党)委会议事规则及有关决策的听证、集体决策、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33、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未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扣3分
34、对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
未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的扣3分
45、党委在决策时,人大、政府、政协参与协商比率不低于95%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分值扣完为止
2、核心作用发挥(一五分)96、县(市、区)委每年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党(委)组工作汇报各不少于一次
每少一次扣2分
分值扣完为止
37、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办复率达100%,基本满意率不低于95%
办复率或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
分值扣完为止
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38、不得以组织或个人名义干预司法活动
发生干预司法正常活动行为的扣3分
市委办3、党的民主建设(一五分)69、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未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扣6分
市委组织部310、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的规定
未落实的扣3分
311、积极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因违反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发生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事件的,每起扣1分
分值扣完为止
312、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