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永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XX县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市XX县区教育局XX市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温龙教人〔2016〕61号和XX市XX县区教育局、XX市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龙教人〔2016〕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兴永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和办法公开,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见《温龙教人〔2016〕61号《关于印发XX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三、评审推荐程序:1
公示学校岗位设置信息
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组员:z3成立学科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组员:z4
报名情况公示
公示申报对象综合材料,即《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班主任工作经历审核表》
量化赋分办法
参见《XX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一至四项》赋分
(初级赋分办法参照中级量化标第1页共11页准执行)具体赋分办法见附件
公布个报名人员量化总分,根据学校空岗数的三分之一择优推荐上报
组建评审考核小组对通过理论考试的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
具体评价标准件《兴永中学中级、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评价量化标准》
公示最终申报人员名单
四、补充说明
本方案由全体参评人员讨论通过后施行,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市XX县区兴永中学附:XX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XX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